漳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征集公告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

2023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征集公告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如下项目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方式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现邀请满足采购需求且接受框架协议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交申请文件。

项目名称:2023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主装饰材料检测项目

针对原材料检测(注:水剂型不要求测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

总铅(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镉(Cd)含量、铬(Cr)含量、汞(Hg)含量]

注:参加征集供应商必须接受本征集公告给定的付费标准,在报价一览表中以固定单价进行报价。该单价已包含完成本征集公告提出的该项采购需求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车辆、物耗、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必要服务费用的综合单价。征集人就本框架协议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付费标准以外的费用。

1.2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近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交证明或承诺函)。(具有法人资格的需提供)

1.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供应商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6供应商应在提交申请文件之日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加征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发现参加的,仅以先提交申请文件且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最新、有效,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征集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其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如发现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其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征集人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征集人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本项目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申请文件提交方式: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限截止日止,潜在供应商可随时将密封的申请文件寄送至:漳州市迎宾大道59号城管大楼。

对申请文件的要求:一正一副,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漳州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履行对本项目装修工程竣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主装饰材料抽查的监督管理职能。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通过现场取样方式,对本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工程项目采用的装饰材料、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装饰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有害物质含量指标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不得投入使用。

2.1开展抽测活动由采购人组织、安排和监督,从入围供应商中随机抽取1家,抽取结果由参加人员现场签字留底,抽取过程邀请局机关纪委或监督管理科现场见证。

2.2空气质量抽测由采购人确定受检对象,同抽中的供应商组成取样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达受检对象现场。第一步,按要求确定抽检量,随机选取检测点数,并按要求密闭1h进行取样,取样后由参加现场取样的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和受检对象三方人员签字,最后进行检测。第二步,采购人、受检对象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信息库管理。

空气检测出具报告时限为5个工作日以内。超过时限,每超过一日,供应商需支付该笔检测费用总额的2%给采购人,超过10日后,供应商无法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采购合同,供应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该笔检测费用总额双倍支付违约金。

1、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负责对室内装修工程主装饰材料[A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石材、陶瓷、石膏制品类)和装修装饰材料中胶粘剂、内墙涂料、板板材类(木家具、胶合板、人造板等)],详细检测项目详见最高限制单价。

2.1开展抽测活动由采购人组织、安排和监督,从入围供应商中随机抽取1家,抽取结果由参加人员现场签字留底,抽取过程邀请局机关纪委或监督管理科现场见证。

2.2主装饰材料抽测由采购人同时确定2个及以上受检对象,同抽中的供应商组成取样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达受检对象现场,取样后由参加现场取样的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和受检对象三方人员签字,样品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由采购方重新编号后盲目送检。采购人、受检对象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信息库管理。

材料检测出具报告时限为15个工作日以内。超过时限,每超过一日,供应商需支付该笔检测费用总额的2%给采购人,超过10日后,供应商无法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采购合同,供应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该笔检测费用总额双倍支付违约金。

2.2因本项目为零星项目,若遇应急任务调整,需剔除部分项目的,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款项结算手续。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